欢迎光临中国致公党镇江市委员会官方网站

网站首页 - 参政议政 - 提案发言

欢迎光临中国致公党镇江市委员会

以人为本 促进城镇化建设新的提升

发布时间:2013.07.17     浏览次数:

致公党镇江市委

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,是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。我市2006年在丹阳界牌开始了城镇化的试点建设;2010年,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“新市镇、新园区、新农村”建设作为推动城镇化建设的主要抓手,推动我市“三农”建设跨越发展。三年来,全市15个试点镇和101个试点新社区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,走出了一条具有镇江特色的城镇化发展之路。到2012年底,“三新”建设累计投资348.34亿元,累计建成农民集中居住面积584.53万平方米;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4518元,增幅13.2%

我市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,造城、兴业工作轰轰烈烈,成效显著,但民生工作疲软,特别在增加农民收入、失地农民保障等方面与以城乡统筹、城乡一体、产城互动、节约集约、生态宜居、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不相适应。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,“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”。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、生态和环境为代价,着眼农民,涵盖农村,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实现共同富裕。在全市建设新型城镇化过程中,保障农民权益,增加农民收入,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,而是一个促进现代化过程的问题。因此,只有确立民生优先、和谐发展新的工作理念,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才能有新作为和新提升。

一、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力度,积极发挥农民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。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,农村城镇化发展的主体应该是农民,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不能也不应该违背农民的意愿。因此,在推进“三新”建设,走有镇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的实践中,我们一是以政策为引导方向,通过对农村城镇化的方针政策宣传,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对“生产发展,生活宽裕,乡风文明,管理民主”的美好生活的向往;二是加强对我市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宣传,要让农民知道规划设计的根据和实现的可能性,明确实现的方法措施;三是要有重点有针对性选择典型事例进行宣传,为农民提供可以模仿学习的榜样,激发他们的信心和参与的热情。

二、坚持就业为本,将城镇化建设与农民富裕结合起来。城镇化只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,而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。城镇化水平与一个地区人民的富裕程度密切相关,没有农民收入的提高,城镇化只是一种美好的梦想。我市在快速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同时,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,建立健全平等就业制度,创造平等就业机会,加强职业技能培训,提高离地、失地农民的劳动素质,促进他们充分就业。一是要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积极就业政策,完善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,实行更加有利就业的财税、金融扶持政策;二是要因地制宜,在新园区项目中引进中重视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,大力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和为农业生产提供生产要素的工业,大力发展第三产业,为农民就业提供更多的场所;三是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,积极创造公益性就业岗位,努力扩大就业容量,加强就业指导服务,促进农民就近就业、稳定就业。

三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,积极推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化。改革乃至逐步取消不合理的户籍管理制度,赋予农民选择城镇居民的身份自由。要根据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客观需要,逐步实行以居住地和就业为原则,以合法固定的住所、稳定就业或生活来源为落户基本条件的准迁制度。逐步放开对城镇户口的户籍管理,打破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封闭分割的管理方式,实行按居住和就业确定户口属性,进行户口登记管理。对凡是进入城镇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农户,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,有稳定生活来源,即可办理城镇居民落户登记手续,与当地居民一样,享受子女入托、入学、就业、入伍、社会保障等方面同等待遇,履行同等义务。对在小城镇落户的农民,不得收取新城镇增容费或其它类似费用。各地要特别鼓励投资移民和智力移民,对引进的高科技人才和城市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制定优惠政策,不受条件限制,及时解决他们及家属的户籍问题

四、秉承民生优先理念,逐步实现平等的“市民待遇”。推进城镇化,如果农民进城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,城镇化就难以推进。在实际工作中,我们应始终秉承“群众利益高于一切、百姓冷暖挂在心间”的理念,加强社会管理配套制度改革,以社保、医疗等公共服务为突破口,切实解决离地、失地农民的实际生活困难,对进城农民给予充分的身份认同,同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,对农民提供匹配社会福利。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,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,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我市各地小城镇发展的进程,一方面对已经在小城镇落户、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,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,在养老、医疗、失业等方面逐步建立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,增强小城镇的凝聚力,使小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;另一方面,在我市财政承受能力的范围内,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生活的同时,应当大力提倡自我保障,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商业保险;三是在税收上采取优惠政策,鼓励发展机构养老,从根本上解决各地小城镇人口的养老问题

五、加强农民教育,导入与建立现代市民制度。农村城镇化是广大农民从思想观念到生活方式、行为规范的一种革命性变革。因此加强农民教育,促进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市民的转变,有待于导入与建立一整套现代市民制度理念。具体包括提高进镇农民的综合素质,提高进镇农民文化水平、科技知识、职业道德、法律意识,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交方式,制定和完善义务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,增加科教文卫设施投入,扩大公共空间,增加环保设施,建立社区服务机构,形成良好的现代人文制度环境,提升城市品质。

六、统筹协调,引导现行政策中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有机结合。市委出台的《关于开展“百村万户”扶贫帮困活动的意见》中,指定需要帮扶的50个贫困村中与新市镇、新社区试点单位重叠的涉及11个镇中的43个村,只有江心洲、世业镇、天王镇中的7个村不在“三新”建设试点镇、村的规划范围内。因此,在实践中避免“先建后拆”所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,一是要采取措施对重叠的43个贫困村的帮扶,要注重眼前利益和城镇化建设的长远利益协调统一;在脱贫帮困的工作中,不能大搞基础设施建设,项目引进也应纳入到城镇化的规划中去,否则这些镇村建设的越好、越大,将会给今后的“三新”建设带来越大的负担,不利于未来城镇化的实现。二是对剩下的7个帮扶村,在未来510年内仍不会纳入“三新”建设规划范围,则可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,改善民生,引进项目,培养造血功能的方式脱贫致富。

 

本文共分 1

上一条新闻:

“致福工程”的创新发展和转型途径的思考  2013-7-17 15:46:34

下一条新闻:

做人、做事、圆梦  2013-7-17 15:55:24